改過三階段 (1)

 

 

一般人改過,有從事上改,有從理上改,有從心上改三個階段。作法不同所得功效也不同。

 

譬如前日殺生,今日戒殺。前日暴怒,今日靜心反省,這是從事上改的方法。這種只在行動上勉強壓制的方法,很難達到改過之法。

 

比較理想的改過方法,應該從理上改。

 

譬如想改殺生之過,就想「天有好生之德」,物物都珍惜生命,殺他養己怎能心安?再加以水深火熱鍋鼎之苦,必痛徹骨髓。健康之道,首在本身元氣之運化,而不在物品之希罕珍貴,就算山珍海味,吃過了也不一定能滋養身體,蔬菜素品盡可充饑果腹,何必把自己的肚子當成化屍場!折損自己的福份?再想血肉之類必有靈性,與人同體,未能修養大德,使之像親近小孩那樣的親我敬我,已屬慚愧,怎可再殘害生靈,使之仇我恨我呢?若能想到此理,則必見物憐惜,下不了手而達到改去殺生之習。

 

想改掉暴躁的壞脾氣也一樣,就像人不可能一模一樣,各有其長也各有其短,沒有十全十美的,因此應該互相體諒牽就,就算不合我意,而互相干擾,對我們也沒啥損傷,有何可怒可氣的。再說天下也沒有自以為是的豪傑,更沒有怨天尤人之修養法,怎麼可以只要求別人,而不要求自己呢?日常生活有不能稱心如意,是自己德行未修,涵養不夠,必須再求反省,如此一來,毀謗也會如舉火燒空,必將自消自滅。若聽到毀謗就動怒,想盡辦法加以辯論維護,正是作繭自縛,自取其辱的作法。

 

總之,殺生、發怒都是有害無益的事,其他尚有種種過失,都可依此類推,細細思考,道理若能明白,過錯就不會再產生。

 

《了凡四訓語解精編》節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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